贵池区,安徽省池州市市辖区,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,地势南高北低,南部为中低山地,中部多丘陵,北部为沿江洲圩区。贵池区在汉时曾称石城县,后易名为贵池县,1988年改为贵池市,2000年改为贵池区。贵池区北临浩荡长江,南接雄奇黄山,东与铜陵襟连,牵携佛教圣地九华山,是池州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全区总面积2516平方公里、人口65万,辖9个镇、11个街道。盛产粮、棉、油、茶、蚕茧等,是全省煤炭、黄金生产重点县之一。贵池是全国商品粮基地,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,全国最大的淡水有核珍珠和无核珍珠养殖基地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、旅游经济强县(区)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、国家级双拥模范城、实施《中国21世纪议程》试点地区和国家国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所在地。
贵池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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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